信息來源于:互聯網 發布于:2021-06-09
一 第一項注意
廣東機械加工廠?不準未受過專門訓練的人員和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設備進行焊接工作。人員取得焊工合格證后,使用合格的工具和設備,方可從事考試合格項目范圍內的焊接工作。
二 第二項注意
不準在帶有壓力(液體壓力或氣體壓力)的設備上或帶電的設備上進行焊接。在特殊情況下需在帶壓和帶電的設備上進行焊接時,應經過工作安全分析,制定作業方案,采取安全措施,并經屬地主管批準,辦理作業許可后,方可作業。
三 第三項注意
廣東機械加工廠禁止在裝有易燃物品的容器上或油漆未干的結構或其它物體上進行焊接。禁止在儲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間內進行焊接。在易燃易爆材料附近進行焊接時,其最小水平距離不得小于5m,并根據現場情況,采取安全可靠措施(用圍屏或阻燃材料遮蓋)。
四 第四項注意
廣東機械加工廠對于存有殘余油脂或可燃液體的容器,應打開蓋子,清理干凈;對存有殘余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應先用水蒸氣吹洗,或用熱堿水沖洗干凈,并將其蓋口打開,方可焊接。
第五項注意
在風力超過5級時禁止露天進行焊接或氣割。但風力在5級以下、3級以上進行露天焊接或氣割時,應搭設擋風屏以防火星飛濺引起火災。下雨雪時,不可露天進行焊接或切割工作時。如必須進行焊接時,應采取防雨雪的措施。
五 第六項注意
廣東機械加工廠進行焊接工作時,應設有防止金屬熔渣飛濺、掉落引起火災的措施以及防止燙傷、觸電、爆炸等措施。焊接人員離開現場前,應檢查并確認現場無火種留下。
六 第七項注意
在鍋爐汽包、凝汽器、油箱、油槽以及其它金屬容器內進行焊接工作,應有下列防止觸電的措施:一是電焊時焊工應避免與鐵件接觸,應站立在橡膠絕緣墊上或穿橡膠絕緣鞋,并穿干燥的工作服。二是容器外面應設有可看見和聽見焊工工作的監護人,并應設有開關,以便根據焊工的信號切斷電源。三是應設通風裝置,內部溫度不超過40℃,禁止用氧氣作為通風的風源。
七 第八項注意
廣東機械加工廠在密閉容器內,不準同時進行電焊及氣焊工作。在可能引起火災的場所附近進行焊接工作時,應備有必要的消防器材。